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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快递物流用地纳入城乡规划


湖北出台电商物流发展政策将快递物流用地纳入城乡规划    农村新报讯(记者文凯)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整合、完善乡级镇级服务站和服务点,并逐步向村、组延伸,着力发展乡镇末端配送,推动解决电商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并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工程,对服务农村电商成效突出的邮政、供销社、快递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意见还指出,要创新产业支持政策,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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