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13日,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方案》,并就国家示范社评定数量和名额分配、评定工作程序、进度安排、工作纪律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部际联席会议启动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首批将评定国家示范社4100家,约占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的4‰。
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成员单位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涉农项目支持力度,三是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四是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六是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由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9部门组成。
据悉,国家示范社实行动态管理,打破
了称号终身制。 (孙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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