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起,四川省高县推行农药市场准入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各农药经销单位对准备在该县销售的农药,自2月20日起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县农业局申报,进行登记备案。
据了解,为切实抓紧抓好县农药的备案管理工作,该县农业部门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农药备案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凡是经过登记备案,经审查合格的农药产品,发给《高县农药产品备案书》;对未取得登记备案,不符合农药管理要求的产品均不得在该县销售和使用,更不得进行广告宣传;各零售商进货时,必须查验《高县农药产品备案书》,不得经销未取得登记备案的产品。对未获得备案的农药产品,一经发现有违法情节将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 (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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