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自2017年起,山东在全省开展水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水稻保险保费每亩30元,保险金额650元,费率4. 62%。
在地方自愿开展并符合条件基础上,山东省财政对设区市按不同地区确定补贴比例。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15%,市县级财政承担30%;中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25%,市县级财政承担20%;西部地区,中央财政承担35%,省级财政承担35%,市县级财政承担10%。东部地区的荣成、高青、利津、垦利、沂源等5县(市),按照中部地区补贴政策执行;其余山东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及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按西部地区补贴政策执行。 (姜宏建孔进严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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