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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112.5万农民参加新农合 参合率均已达到95.5%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年关将至,来自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目前,全市参合农民112.5万人参合率达到95.5%,合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参合 率逐年提高,覆盖面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市级统筹率先开展,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人均筹资标准240元

2011年全市参合农民112.5万人参合率达到95.5%,合人均筹资标准由160元提高到240元。年统筹基金总量达到2.7亿。 全市将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计生“两户”、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众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为 60.19万人报销了合补助资金11625.47万元,住院补偿57751人次,住院总费用22268.71万元,报销金额10501.89万元。提 高了住院医药费用的补偿标准。全市政策范围内补偿比平均达70%,其中:乡、县、市、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75%、65%和50%。年 度封顶线提高为8万元。同时,提高了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为70%,村卫生室为8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额乡镇卫生院在30—50元,村卫生 室在10—20元。实际补偿率50.36%;门诊补偿544108人次,补偿金额963.37万元,人均门诊费用29.26元、实际报销比例60.5%。 正常分娩补偿3413人次,补偿金额87.36万元。人均住院费用5489.92元,合即时结报率达100%。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得到缓解,住院补偿 标准和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稳步提高。

特殊人群享受疾病补助

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等由政府替缴参合费的救助对象和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等特殊人群住院医药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药品不分目录内外,诊疗 项目只扣减不予支付部分,提高逐级报销比例10%;重症精神病、妇女两癌在县级以上机构住院扣减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后一律按70%报销;因重大疾病(外伤 人员除外)单次住院费用超过八万元的患者在按政策报销和民政大病救助后剩余部分可以申请二次补偿,补偿标准为15%;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等由政府替缴参 合费的救助对象补偿标准为30%。二次补偿封顶线为5万元。

报销向中医药倾斜

各级中医院合报销门槛费降低平均达30%报销比例提高20%。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兰州市地产中草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药材目录》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基层实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中的中医诊疗项目,分别在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中给予全额报销。

报销范围不断扩大

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和急救车辆运送病员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费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均按规定 纳入合门诊统筹报销范围。11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封顶线得到提高相关收费标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项目的相关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 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外伤患者调查工作

修订了《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外伤患者住院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了外伤住院患者调查取证工作,实行了“一周一报”制度, 扩大了调查范围,划分了取证类型。全年完成了1172例涉及1245万元资金的外伤患者调查工作审核节余不符合合报销补偿政策资金113.49万元。

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今年3月全市合信息平台全面启动运行,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内容逐渐丰富,功能逐步完善。截至10月底,市合信息平台项目分 10批共连通357个网点的VPN(公用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的技术)专线,累计给145家合管理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了客户端软件,合计开通212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社区卫生管理系统。同时,联系22家市、县级医院的HIS厂商与商源公司,合作完成了各医院HIS(医院信息系统)系统与兰州 市卫生业务信息系统的接口对接工作,实现了合数实时传输及居民健康档案数据的全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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