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农村教育,必须转变传统的教育政绩观,同时,更须建立居民和教师参与教育决策和学校管理的机制。
8月28日,在新学期和第27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河北张北县第三中学为广大农村教师作题为《一定要把农村教育办得更好》的报告。这是温家宝总理时隔4年,再一次在教师节前夕,谈到“农村教育学”和“穷人教育学”。
在过去几年中,我国在解决农村教育问题上花了不少工夫,推出了免费师范生、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等,同时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但是,毋庸置疑,农村教育还十分薄弱,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出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和辍学现象。
农村教育,需增加投入、需改善校舍条件,需转变教育理念,但最关键的环节,还在于教师队伍。这次温总理提出了一系列惠及农村教师的措施―――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试点,将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从副高级和中级提高到正高级,等等,这些都令人振奋,然而,怎样让这些措施落地,真正造福农村教师,则更值得关注。
以教师收入为例,有调查发现:农村教师的收入水平大部分在每月1000-2000元,月工资总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教师占8.9%,2001元以上的占26.2%,有一位教了7年语文的教师这样说。“有七次我让学生写作文:我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很少的孩子愿意将来当教师……有些孩子说当教师很辛苦,有的干脆说当教师挣不了钱……说实话,我也不打算让我的孩子以后当教师。”
以上所说的教师待遇,这还不包括只拿“正式教师”三分之一工资的“代课教师”和“临时教师”―――一些地区的农村教师的生活状态,用悲惨来描述,也一点不为过,这显然直接影响农村教育质量。
农村教师待遇低,与教育投入有关,也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观相关。以绩效工资为例,这本是调整农村教师待遇,缩小农村教师和城镇教师待遇差距的好时机,而且,2008年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给予适当倾斜,争取做到同一区县同一职级的教师,农村工资高于城市。可是,在2010年初,教育部表示,经过调研,绩效工资存在不同区县之间、同一城市市直与区属学校之间的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实行绩效工资时,还是由行政领导拍板,绩效工资拿得多的并不是第一线的骨干教师,而是领导认为的“骨干”。另一方面,对于绩效的评价,还是沿用“锦标主义”办学思路,认为哪所学校的办学质量高、升学率高、就是绩效高,而不是从均衡思路,关注薄弱学校教师为学生作出的更大付出。依照这一思路,城乡教师的收入差距自然不是缩小,而是拉大。
要加强农村教育,必须转变传统的教育政绩观,同时,更须建立居民和教师参与教育决策和学校管理的机制,乡村应有教育委员会,参与地方教育决策;中小学应有教师委员会,参与决策,进行监督,这才是维护农村教师权益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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