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决定自本月起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在全省率先将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这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老年居民在领取到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仅仅半年时间里又得到更大的实惠。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与保一致,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增加2个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贴水平
与保制度相比,城镇居民没有“集体补助”的筹资渠道,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我市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对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在国家和省里规定的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
我市对缴费补贴标准予以明确,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和历城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指市建成区内已完全失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为:缴费 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至1000元每增加100元、补贴增加3元,缴费1500元补贴70元,缴费2000元补贴80元。在此基础上,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上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和历城区的其他乡镇缴费补贴按与保相同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个人账户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各县(市)区每年在村(居)对城乡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提前至55岁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符合领取条件,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省里的规定,45周岁以上的居民,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同时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我市在此基础上,将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针对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低于正常人的实际情况,我市将其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提前至55周岁。
三级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明年底建成
我市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基本建立健全纵到底、横到边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基层平台主要承担的任务由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逐步拓展到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各个方面。
我市要求县一级要建设集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保经办、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于一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街道、乡镇现已建立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社区都要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所有行政村都要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点。我市将建立全市集中式数据库,统一管理各类服务对象的信息,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各项业务“一点登录、全市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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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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