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就是好,生了病,备齐单,按规定,报现钱”,这是流传在肃南牧区群众中的一句顺口溜。去年10月,该县马蹄乡八一村的黄克剑老人得了冠心病,在市人民医院做了心脏支架手术,一共花了5万多元,出院后合给他报销了2.4万多元。近年来,合有效减轻了牧区群众的就医负担,如今,牧区群众“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重病有保障了”。
该县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牧民群众参与的合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建立“管办分离,封闭运行”的基金管理机制,合政策实施步入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2006年至去年底,该县共筹集合基金1146.5万元,支出基金949.22万元。4年来,有5190人次享受住院补偿739.54万元,200人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34.93万元,146人享受分娩补助4.38万元,3.31万人次获得门诊就诊补偿92.43万元,1.8万人次享受健康体检补偿 51.61万元。去年,全县合参合率达96.5%。
大河乡喇嘛湾村村民马银虎给记者拿出了像宝贝一样保管的绿皮参合本,上面清晰地记录着每年的缴费记录。“刚开始的时候一年交20元,去年是40元。交小钱管大用,全家人的医疗保障全靠它了。”马银虎笑着说。
个人拿“小头”,政府担“大头”。近年来,该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先后将县级人均年补助标准从10元提高到了11元、25元、35元,中央、省、市和县级补助累计达189元。同时,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乡、县、市、省公立医院报销补偿比例分别达80%、70%、50%、50%,并将合医药费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实行限时办结、预借资金垫付、单病种最高限价、年度累计积分优惠、大病救助、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补助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合保障力度和水平。与此同时,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民政部门为农牧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军烈属代缴参合资金,计生部门为二女结扎户中的困难户代缴参合资金;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因病住院治疗的,凭民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件在报账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孕产妇住院正常分娩给予定额补助300 元,孕产妇住院病理性分娩的按补偿标准补助医药费。
为保证参合农牧民享受良好的医疗服务,该县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与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疗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承诺制度,规范住院登记、病案书写和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用药的范围和诊疗项目,严格控制自付费用的支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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