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的“风险保护伞”,也是预防工伤的“安全带”。作为农业大省,我省每年有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至2010年底,全省有4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在省内实现转移。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走进了建筑工地。目前,仅省城建筑工地上就活跃着40多万农民工。这一庞大的群体能否受到工伤保险的保护,直接决定着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成败——
“参保状况很不理想”
去年11月14日,霍山县太阳乡农民怀才祥在合肥某建筑工地进行脚手架拆除作业时,右手中指被夹伤。虽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但他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其所在单位没为他缴纳工伤保险费。他与单位之间展开了一场赔偿纠纷。
据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同志介绍,经常会有怀才祥这样未参保而与单位发生赔偿纠纷的农民工前来咨询求助。省城一些律师也告诉记者,他们在帮助农民工维权时,遇到最多的便是这种工伤赔偿纠纷案。
近年来,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有126.4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煤矿和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农民工全部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遗憾的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参保没能取得重大突破,参保率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建筑领域农民工参保率低,在合肥表现尤为明显。来自合肥市建委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达68.77万,其中在肥施工的约45万人。仅今年一季度,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就为454个建筑工程项目审批发放了施工许可证。然而,据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从2007 年10月至今年3月底,全市只有四五十个建筑工程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大约覆盖四五万农民工。
日前,记者来到合肥滨湖新区的几个建筑工地,对部分农民工参加社保的意愿做了一项小调查。结果显示,在工伤、医疗、养老和失业等几种社会保险中,迫切希望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数量最多。换言之,相当多的用工单位没有为农民工办理他们认为非常重要的工伤保险。
2006起,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开始实施“平安计划”,并提出“2008年底前,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面对记者的采访,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一位负责人不无遗憾地说:“平安计划现已结束,可这一目标并未实现。”
最近,记者就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话题采访人社部门同志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参保情况很不理想。”
建筑农民工每天都在为城市建设挥洒着汗水,可他们中间却只有极少数人享有工伤保险保障,这对于干着最苦最累活的他们来说,显失公平。尽管他们参保愿望强烈,但建筑领域仍是工伤保险的“盲点”。
“建筑行业参保率低,有客观原因。”据人社部门同志介绍,用工主体复杂多样,经营管理实行劳务分包、层层承包、转包,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这些都使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参保存在较大困难。
省城某建筑企业负责人何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不愿参加或拖延参加工伤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心存侥幸,认为伤亡事故是低概率的事;二是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拿不到施工许可证,而不办理工伤保险不会受到惩罚;三是出于节省费用需要,因为工伤保险费由用工企业和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员工不承担缴费义务。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通常比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要低。
“不愿参保有时并非心疼保费。”省城另一建筑企业负责人汪先生向记者坦言,虽然参加工伤保险后在出险时能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但也会因此使重大安全事故公布于众,政府安监部门将会插手调查工地的安全隐患,并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影响到以后承揽工程的机会。因此,他们宁可多花钱与农民工私了。
记者还了解到,眼下,以意外伤害保险代替工伤保险的现象在建筑行业十分普遍。因此,人社部门在推广工伤保险覆盖的过程中,一些建筑企业用已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为由拒绝参加工伤保险。
对此,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吕汶律师指出,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而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商业保险,是非强制性的。将后者作为前者的一种补充险种很有必要,但如果以后者代替前者,就会使商业保险在工伤中的补充作用与工伤保险的主体作用发生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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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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