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2月22日电:2月21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并审查《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简称“草案”),草案提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草案”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投入约230亿元,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推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制度,不断扩大受益面,统筹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多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超过9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 100%。
加强社会救助。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及时解决好城乡特困户、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
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支持市县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城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龄、失能病残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支持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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