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全省民政领域民生工作重点安排五个方面20件惠民实事。
城乡社会救助5件实事
据了解,我省目前有261万多城乡低保对象、132万低收入人口和14.5万农村五保对象,解决好这部分群众是全部民生工作的基础。2011年,我省将完善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2010年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的30%为参照,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并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力求做到应保尽保。
建立省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地方加大投入、落实政策,使临时救助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动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政策性文件,提高贫困群体大病救助标准,推广“一站式”结算模式,减化核销程序,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和看不起病的问题;在全省普遍建立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启动我省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建设“阳光低保、效率低保”和“公正低保”。
同时,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2810元和2000元以上。并且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确保全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
社会福利6件实事
2011年,我省社会福利事业由“救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制定出台全省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具体办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计划新增养老床位21000张,使全省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左右。
确保60%的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每个中心乡镇至少建立1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农村以村(屯)社区和五保家园建设为载体,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并且制定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星级管理办法和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高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三无”老人生活费标准。
将全省机构供养孤儿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通过继续实施“龙江爱心助残工程”,指导、扶持福利企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
在省及各市(地)全面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增设“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助学”三项慈善基金,使慈善捐赠和救助工作走进寻常百姓之家,进一步提高慈善救助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和实效性。
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题
目前,我省有11万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是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的“功臣”,使他们受到应有的优惠、优待,是民政部门应尽之责。2011年,要加大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推进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非公经济人士结对帮扶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问题,并把农村泥草房改造、因灾倒危房重建、农村五保家园建设和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结合起来推进,力争年内全省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率达到80%。
探索建立与物价指数变动相关联的抚恤补助标准调整机制,继续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全面推进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县以上优抚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率达到90%,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优抚医疗“城乡一体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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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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