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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超4成农民纳入新农保 农民工可在城镇落户


记者1月24日从甘肃省人社厅获悉,2011年甘肃省力争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创劳务收入450亿元,农民工技能培训50万人、回乡创业5万人。

为实现既定目标,甘肃省将以国扶县、省扶县为重点,申请开展第三批保试点,使甘肃省纳入保试点范围的农村籍人口达到40%以上;并加大聘用制推行力度,力争今年底,实施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和聘用合同签订率都达到95%以上;与此同时,甘肃省还将做好农民工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工资支付、职业安全等各项权益维护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将40%以上农民纳入保试点

甘肃省还将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和困难企业职工为重点,加大社保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5万人、 590万人、166万人、150万人和110万人;并做好企业退休(职)人员201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继续提高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分别达到80%和60%。

此外,还将以国扶县、省扶县为重点,申请开展第三批保试点,使甘肃省纳入保试点范围的农村籍人口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研究探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继续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范围;修订出台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收支平衡。

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甘肃省还将做好农民工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工资支付、职业安全等各项权益维护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以非公有制企业、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实体化建设,今年在市一级基本建立实体化仲裁机构。

在统筹人才方面,甘肃省将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全面做好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职职业能力考核。完成甘肃省技工教育事业三年发展规划,使技师学院达到15所,技工院校在校规模达到18万人。发挥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完成全年职业创业培训22万人、新增技师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18万人。同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外智力,深入实施甘肃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力争实现三年引进百人的目标。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甘肃省还将完善公务员考录机制,坚持凡进必考,继续推行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优化公务员来源结构,加大从基层考录公务员到机关的工作力度,做好在部分市(州)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试点工作。推行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公务员方式,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转任交流,增强行政机关活力。加强公务员考核,加大考核结果在公务员奖惩中的应用力度。

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完成全省岗位核准和备案、岗位等级认定和岗位聘用。加大聘用制推行力度,今年底,实施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和聘用合同签订率都要达到95%以上。实施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力争全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亿

今年,甘肃省将继续落实好各项积极就业政策。在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中促进就业。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机制,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加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组织好“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就业计划。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见习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形成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增强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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