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足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用“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的目标来衡量,我市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抓好宣传动员。“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为了使广大农村居民能全面准确地了解这项政策,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保”政策进行宣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保”政策家喻户晓,引导农民从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向自养、社会养老等多种养老方式转变,提高农民群众主动参保的意识,扩大“保”制度的覆盖面。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当前,在新旧农保制度、“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参保衔接等方面需要尽快完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和制度指引,避免引起不平衡问题。同时,尽快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是加强基础建设。“保”参保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经办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因此必须加强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等保障,抓好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尽快改善现有的基层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缺乏的状况,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站)专职人员配备齐全,真正把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四是逐步提高待遇。目前农民养老金待遇还是基础性的,农民群众尚不能单纯依靠养老金真正实现养老无忧。因此,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使养老保险待遇逐步增加,使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作者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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