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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试点农村儿童大病医保


       试点年龄:0至14周岁儿童

  优先解决: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病种

  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类病种

  6月10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我国城镇儿童已享有“一老一小”基本医保。

  两种大病优先试点

  这次试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在本辖区内选择2至3个县(市)开展。

  试点工作可先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各地也可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增加试点病种。

  报销比例应达限定费用7成

  《意见》指出,各地根据试点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原则上,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参合患者在本省(区、市)内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规定的补偿。

  7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

  《意见》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同时,应当积极争取本地区红十字会或慈善救助等组织对试点疾病补偿工作的支持,通过多渠道筹资,共同提高保障水平。7月31日前,各地要将试点县(市)名单及试点实施方案报卫生部、民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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