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尚处于试点阶段的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制”有望很快在江苏省铺开。江苏省政府法制办2月底公布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传递出政策导向信号。这部由江苏省教育厅和法制办共同起草的省级立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写入了教师6年必须流动的条款。该立法当日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并于今年5月左右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可以说,江苏省实行教师“流动制”的初衷无疑是好的——希望以此来缩小各学校之间的差距,推动教育公平,遏制“择校热”。但教师“流动制”对实现教育均衡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作为一名教师,笔者认为,仅仅依靠教师“流动制”难以均衡教育资源。
近年来,很多地方为了均衡教育发展使出了不少“绝招”——农村和城市互相交流教师、交流校长、名师送课下乡……有的“绝招”甚至还和教师的晋升职称挂钩——没有农村支教一年的经历不得晋级。这些活动在很多地方搞的轰轰烈烈,但城乡教育仍然没有均衡,反而是差距越拉越大。目前看来,这样的教师交流完全沦为了形式,还有很多功利性。显然,这些“绝招”对均衡教育来说,既不治标也不治本。
不可否认,城乡师资力量的巨大悬殊是造成城乡教育差距的一个原因,但这并非主要原因。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认真分析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城乡师资力量的巨大悬殊?城乡教育差距大的主要根源是什么?而不应简单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笔者认为,目前城乡教育差距过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教学设施等教学硬件的配置、城乡教师的待遇等等。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打造“地方名校”、“地方强校”,一味地把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城市的重点中小学的建设,而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相对较少,长此以往,必然造成城乡教育差距拉大、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现象。所以,城乡教育差距的拉大,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还有城乡教师工资待遇差距太大,使得农村的大批优秀教师流入城市。农村大量优秀教师的流失势必加大了城乡师资力量的巨大悬殊,这无异于在本来就落后的农村教育“伤口”上撒了一把盐。显然,地方政府对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部分政府官员仅仅把尊师重教当作一句口号喊,这才是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根本原因,而拿教师“流动制”来均衡教育显然不是治疗教育不均衡的一剂良药。
所以,为了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应简单地交流教师,而应从根本上想办法解决城乡教育差距大的问题——比如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大师资的培养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建立一套培养优秀师资的长效机制。只有这样,城乡教育的差距才有可能逐渐缩小、城乡教育资源才有可能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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