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初二学生小李一直为有一位英雄爸爸而自豪。小李的父亲是一位军人,3年前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从今年秋季起,像小李这样接受义务教育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也将被纳入南京“助学券”保障体系中。昨日,南京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09年秋季新学期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以及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其中,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往年保持不变。
据南京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介绍,南京的“助学券”制度,将把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就学全部纳入政府保障范围。这六类保障对象具体包括:①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②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③特困职工家庭子女;④孤残学生;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警察子女;⑥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这样,南京助学券制度保障,就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对这六类困难家庭子女实现了全覆盖。”该负责人指出,“不仅包括义务教育,也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和学前教育,为此南京投入将超过5000万元。”
今年秋季开学,南京还将继续投入1.1亿元对全市53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和课本费、借读费。在南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凡符合省市有关规定的,无论就读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其杂费和课本费都将享受同步减免。
据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南京还将取消普通高中补课费。南京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南京将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补课。教育局将统一印制《教育收费公示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各学校将按要求在校内醒目处和收费部门长期公示《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收费部门也将长期公示《收费许可证》上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中公布了投诉电话,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作者: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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