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迪)成都市教育局昨日发出《关于做好2009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的意见》,要求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简称“ 城区”)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据悉,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以外到城区务工就业且暂住在成都市城区的农村劳动者的6―15周岁有学习能力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子女,适用该《意见》。
据介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须于6月12日前去街办办理好《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然后持证明于6月15―19日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各区教育局须根据申请就学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于今年7月 16日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对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的入学信息进行公布。
成都市教育局强调,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入(转)学工作于每年5—6月办理一次,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已办理《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并已在成都市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农村劳动者子女,原则上不再办理上述区域内转学手续。在成都市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小学毕业需升入成都市城区范围内初中学习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需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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