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月3日电(记者 陈黎明)湖南省内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享受免除学费、学杂费的优惠政策外,今后还都可以领到免费的教科书。
据湖南省教育厅介绍,这项优惠政策从2007年秋季开始执行。在2007年下半年缴纳了课本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目前已全部按小学每生35元、初中每生70元的标准将费用退还到家长手中。2008年开始,各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农村中小学生收取课本费,也不能先收后返。由省财政资金购买的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都必须在课前发到农村学生手中。
据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春季开学,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需在自愿基础上缴纳校服、班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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