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试点以来,已经运行好几年,各地都在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项民生工程。笔者就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一简要归纳。
一是合政策还没有宣传到位。虽然各地对合工作都很重视,但不少地方宣传发动不力,政策宣传不深,尤其是村级工作较薄弱,检查中发现,很多宣传材料堆放在村部办公室内,并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更不用说向农民宣讲政策了。这间接影响到农民对合长期实施信心不足,持怀疑态度;直接导致农民群众对合政策知晓不够,对政策一知半解,尤其是在补偿比例、报销程序、报销范围等方面;再加上农民自身对合作医疗制度认识不够,理解上有偏差,使得农民期望值过高,认为既然参加了合作医疗,只要生了病,不管花多少钱,都得报销。这些,都引起了一些意见和矛盾。
二是由于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差,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服务水平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一方面,导致了大量参合农民流向县级、市级等大中型医院,而其起付线相对高出许多、补偿比例也较低些,从而造成参合农民自费比例较大,补偿率偏低,负担加重。另一方面,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卫生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医院收入减少,自身投入也就少了,反过来影响服务水平的提高,就是对合的健康发展也会产生消极影响的。实际上,乡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个系统工程,并非一年半载就能解决的,需要方方面面的投入、建设、努力。
三是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管理不规范、分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现象,变相地增加了参合农民医疗负担。个别医生提供过度服务,大处方、抗生素、大型医疗器械滥用,不从基本用药目录中选择药品,导致参合农民无法报销。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套取参合基金的违法乱纪现象。
四是基层乡镇合管站服务能力亟待加强。不少乡镇合管站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并且普遍存在人员兼职问题,影响了监督职能的实施、信息资料的准确提供等;一些地方对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公示力度不够,没有及时将村级公示表张贴到村(居)委会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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