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市级合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参合病人应出院而故意拖延其住院时间等违规行为,济宁市卫生部门将给予书面告诫。卫生部门日前公布《济宁市市级合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制度》,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实行参合农民满意度一票否决制。满意度低于80%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今年8月,济宁市卫生部门公布市级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济宁市市级合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和水平,卫生部门对其实行分级管理,并划分报销补偿级别。
药品管理不严,存在搭车开药现象等13种行为被列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合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中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将被给予书面告诫。在书面告诫期间,如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卫生部门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暂停定点资格处理。
据介绍,卫生部门根据参合农民满意度评价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定点资格。满意度在90%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服务协议;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实行两年一考核制度。纳入两年一考核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即被转入一年一考核单位。满意度在80%-90%之间的,暂停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满意度在80%以下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此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时接受考核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济宁市卫生部门也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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