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获悉,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工作目标:到2015年, 将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同工同酬,工资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免学费政策延伸到中等职业教育。 到2020年,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平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建立保障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两公里为半径,以半小时为时限,打造“临沂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增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政策解读
农民工同工要同酬
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意见》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要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用人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要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各单位都要制定方案,1年内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积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位。
推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意见》提出,坚决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全面实施“一书两金一 卡”制度——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企业与当地政府分别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在建设领域和欠薪多发行业普遍建立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制 度,在欠薪多发县区建立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落实情况会被作为政府责任考核内容。同时,建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地政府负责制,落实重大欠薪案件社会公布制度。
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
根据该《意见》,对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探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大力推进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 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凡在初中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就地 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将被纳入当地社区卫生服务范围,依法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享受免费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权益。
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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