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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维权,让库区移民安居乐业


---得知自己的医疗费有了着落,王太玉真是感激涕零!连连称道共产党是移民的贴心人,政府是老百姓的守护神!

---据枣阳仲裁院白凯院长介绍,今年以来,枣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百余起无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仲裁了工伤纠纷,挽回经济损失两百多万元。

1961年2月21日出生的王太玉是丹江口均县人,2008年夏天移民枣阳,现住枣阳市琚湾镇青龙村六组。他一家五口人来枣阳后分了七亩半田地,劳动之余勤劳朴实的王太玉到枣阳市区五龙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打工,从事混料工作,每个月能拿2500元左右贴补家用。可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3月16日早上 ,王太玉驾驶摩托车去公司上班途中被一辆大阳摩托车撞伤,造成九级工伤,车主逃逸。王太玉先后在枣阳市二医院、枣阳市三医院等地治疗和购药,花费六万多元,为了治伤,他卖了自己的移民新居,和岳父、母住在一起,生活一度艰难。

琚湾镇人社中心主任文强运得知这些情况后赶紧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仲裁院白凯院长带队调查得知,2011年2月21日,王太玉到枣阳市五龙摩擦材料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混料工作,双方未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月工资2500元左右。2011年3月16日早上 ,王太玉驾驶摩托车去公司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一辆大阳摩托车撞伤,经枣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为:II级脑外伤,颅内血肿,脑挫裂伤,头面部软组织损伤。住院8天。王太玉先后在枣阳市二医院、三医院等地治疗、购药。住院、治疗费用等均由王太玉本人支付。 2011年7月19日,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王太玉2011年3月16日所发生的伤害事故认定为因工负伤。

2011年8月31日,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太玉的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根据这些情况,仲裁院认定:王太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相关部门的认定结论真实有效,王太玉支付王太玉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54118.29元应该由五龙摩擦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并责成他们单位负责人立即兑现。

得知自己的医疗费有了着落,王太玉真是感激涕零!连连称道共产党是移民的贴心人,政府是老百姓的守护神!

据枣阳仲裁院白凯院长介绍,今年以来,枣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对百余起无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仲裁了工伤纠纷,挽回经济损失两百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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