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劳动力培训提档升级,我市从2011年起停止执行使用培训券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新政策。
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共计23552人,其中:专项能力323人,初级4568人,中级18129人,高级532人,就业率达90%以上,共计发放奖补资金2254.1万元,有力提高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补过程”向“补结果”转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初期的简单就业向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和素质就业的转变,对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实行农村劳动力获证奖补政策带来三大变化:
一是在补助程序上,由培训机构先垫后补改为农民先缴后补,引导真正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参加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
二是在补助对象上,由参加转移前培训的本地农村劳动力扩大到参加岗前、在岗和提升培训的本省农村劳动力,让更多的农民可以享受到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在补助次数上,由五年只能享受一次改为五年内可以享受专项证书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补助各一次,形成初中高有机衔接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获得更多更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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