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人学研究的主题经历了“人性、异化和人道主义”、“人的现代化”问题、“人的主体性”问题、“人学学科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人”的现实性专题研究五个阶段。新世纪新阶段,伴随世界各种文化和思想的相互激荡,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文明范式、行为规则和价值尺度在交流和激荡中相互吸纳、磨合,放大了人学领域认知的互通性。当前,我国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可见当今人学研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研究阶段,即对内如何深入理解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阶段。为此,我们不仅仅应在学理上达到对人的完整的科学理解,而且要不断充实新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有说服力的学理支撑。笔者呼吁,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研究中,人学也不应出现“空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诸多问题也可以纳入人学研究的领域。
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也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价值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村的必经之路;是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是我国现阶段遇到的一个棘手的问题,同样也建设社会主义村建设的一项困难的课题,也是我国人学领域研究的一个新难题。虽然我国农村劳动转移就业已经作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目前以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还将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究其原因,不仅有表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因素,而且还有思想文化劳动者素质、制度等深层因素。因此,分析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探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重大意义、健全和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制体制和路径等方面的分析,提出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扶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大力创业等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的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主义村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多,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凸显,制约了社会主义村的建设,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从整个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至少有1亿人口,并且据统计每年新增加农村劳动力750万~800万人,而我国每年各种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最多为200万~300万人,随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多,转移难度加大,因此,能否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我们有必要实施与建设社会主义村相匹配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多渠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无疑会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
众所周知,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不仅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发展,而且都能作为完善的个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进而得到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发展,将人的价值得到全面实现,是获得自愿、自主、自觉的发展,而不是作为单纯的手段而被动的发展。笔者认为,人学领域的研究要和中国农村改革实践的不断契合要不断增强互动性。因此,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不仅仅成为村建设中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难题,更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主题。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结合我国产业特点和农业劳动力的特点,统筹考虑、客观分析制约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诸多因素。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社会组织协同和劳动者个人努力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管理格局,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财力政策支撑、劳务输出服务、权益维护保障”等方面的机制体制,还应当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区域转移、身份转换等就业创业渠道,当然不可能仅仅用某一项政策扶持和专项措施就能够彻底解决,必须采取多元的、配套的、综合的政策和措施,多层次、全方位地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空间,考虑要不断改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客观环境和加强思想观念、传统习惯等方面的软环境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实现剩余劳动力全面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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