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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镇化发展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


  已经转移出去的农业劳动力如果不能在城镇稳定就业,城镇的人口增加与产业集聚的乘数效应就难以发挥,不利于创造更多的岗位,吸纳与转移新的劳动力。这些不能稳定就业的劳动力还可能在一些特殊时期返回农村,沉淀为农业人口,使得未来继续转移的难度增大。

  3.过度向少数特大和大中城市进行转移,导致部分城市不堪重负。

  表1 1978-2008年农村非农化劳动力规模 资料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编. 新中国农业60年?——统计资料. 中国农业出版社

  本世纪以来,农业劳动力主要的转移路径是进入大中城市,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六普”数据显示,三大城市群 2010年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8.11%,相比“五普”提高了2.86%。从三个城市群人口构成看,北京市占京津冀城市群人口比例为 23.41%。北京市是近十年占城市群人口比例上升最快的首位城市,上升比例为4.32%,而上海和广州的增长幅度分别为2.54%和1.21%,这在一 定程度上反映了京津冀城市群人口发展相对其他两个城市群的更不均衡性(邹湘江,2011)。人口过度向大城市,特别向少数特大城市集中,导致这些城市目前 的“城市病”问题已非常突出,表现在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多个方面。

  4.部分小城镇基础设施差、人口少,在转移农业劳动力上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

  我国现有县城1617个,还有2000个规模仅次于县城的大镇,以及各类建制小城镇19322个。在以上各类小城镇中,县城的基础设施情况最好,但与城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见表2。

  我国建制镇曾在转移农业劳动力方面发挥过一定作用。但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到2000年,一些省(市)新设的建制镇中,多半以上只是“撤 乡建镇”,通过改变名称,使镇的数量增加。由于小城镇规模太小,无法发挥人口集聚的功能,也无法培育出新的服务业。目前,数以千计的小城镇基础设施水平 差、人口规模小、产业集聚程度低,业已形成恶性循环。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从城镇化的角度来看,实质就是城镇化发展的水平与质量不高。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角度来看,实质就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规模与结 构没有与城镇化发展紧密结合、良性结合。因此,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要准确把握城镇化与农业劳动力转移二者的关系,通过城镇化的转型发展,促进农业劳动力的 转移。

  推进城镇化与转移农业劳动力相结合的战略思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新增城镇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 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只要我们抓住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时机,采取有效的战略举措,就能够这些任务。

  (一)实施多元复合转型的城镇化,转移农业劳动力。

  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的内涵、侧重点并不完全相同,但从我国国情来看,城镇化无疑仍将是转移农业劳动力的现实载体与重要途径。过去一段时间, 城镇化发展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存在一些脱节现象,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在思想认识上我们没有正确把握住城镇化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关系。例如有的 地方认为城镇化就是大举建设新城、拉大城镇框架,对人口城镇化重视不够;有的地方认为城镇化率提高就是农民进城居住,让农民搬上新城、高楼,对非农产业培 育重视不够。未来一段时间,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我们要避免这些问题发生,努力做到农民的市民化转型、城镇空间转型、非农就业转型等多种转型同步实现,并 注意发挥这三种转型之间的互相推动与促进作用,即实现所谓“多元复合转型”的城镇化(图1)。

  (二)优化城镇形态,实现农业劳动力有序转移与合理分布。

  “十二五”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将以城市群作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坚持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路子。

  在发达的城市群地区,可将少数城市化率已经较高的县按照中等城市进行规划;将县城、特大镇与一部分重点镇按小城市进行培育。而在中西部非城市群地区,重点做大做强县城,将县城做成小城市。通过以上办法培育出一批中小城市,成为吸纳和转移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载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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