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为重点,促进城乡统筹就业。1-7月份,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397人,其中失业职工就业335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5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9%,控制在市计划的4%以内。
一是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先后举办了“春季用工”、“春季人才”等大型招聘会和“送岗位下乡”、“再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5420个,达成就业意向6380人;开展“送人才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推荐大学毕业生1500余名。
二是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制定并完善《淄川区小额担保贷款报批工作流程》,向市财政局争取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确定区邮政银行为我区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目前已受理贷款业务9笔,贷款50万元,以小额贷款帮扶创业。
三是落实促就业优惠政策。为促进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失业职工就业,区人社局交通协管员开发公益性岗位40个,目前已全部上岗。培训失业职工、农民工、新增劳动力等6230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增强了他们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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