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2001年以来,咸宁市人社局结合部门职能,大力宣传和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积极政策,稳定和扩大妇女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引导妇女转移就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形成了重点项目接收一批,本地企业安置一批,招商引资企业解决一批,民营经济吸纳一批,农业开发消化一批,专场招聘会转移一批的6个“一批”的就业模式。如2009年11月份,以温泉国际旅游文化节为契机,集中组织了7场中小型招聘会,为城区各大酒店招聘管理服务人员6000余人,其中女性占60%以上。2001年以来,全市累计转移劳动力45.8万人,其中女性劳动力20.6万人,占转移总人数的45%,城镇妇女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1%以内。
二是实施妇女岗位援助计划。通过岗位优先援助、公益岗位安置、优惠政策扶持等途径,确保“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妇女优先就业。至2010年底,全市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巡逻、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协理、劳动保障协理、计生协理等12个适合妇女的公益性岗位工种,累计安排就业困难人员9178人,其中女性4200余人,占总数的46%。
三是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咸宁市第三产业高速发展并较为发达的实际,开发相应培训项目,鼓励妇女参加管理类、技能类、服务类实用技能培训,并结合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增设人际交往、职业礼仪、职业道德、心理辅导等内容,为女性就业人员的心理调适和建立良好人际关系提供指导和帮助。2001年以来,咸宁市职业培训机构共培训女性12万人次,占培训机构培训总量的43%。
四是援企稳岗稳定妇女就业岗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请市政府批准援企稳岗实施意见,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减缴、缓缴、补贴或降低缴费基数等优惠政策。2009年,全市共为214家企业减征社会保险费130.6万元,惠及职工 21944人,其中女职工8775人。2010年,为287家企业减征失业保险费196万元,惠及职工34082人,其中女职工14502人。
五是帮扶计划生育家庭就业。对计生户实行求职就业优先推荐、就业培训优先安排、转移输出优先安置、就业援助优先提供、社保补贴优先享受 “五优先”制度。2001年以来,累计转移计生户劳动力2370余人,免费推荐介绍计生户子女就业1756人,安置就业特困计生户600多人,城镇计生户中有1656名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落实政策促进妇女创业。通过实施发放小额贷款等创业优惠政策,鼓励妇女自主创业,带动更多妇女就业。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投入小额担保贷款2680笔7867万元,实现扶持创业3425人,其中女性824人,带动就业10950人,其中女性2458人。仅2010年,咸宁市投入专项资金400多万元,扶持“农家乐”1630家,解决了一批农村妇女就业问题。2010年8月5日,张岱梨副省长和邵汉生厅长等领导专程赴通山县调研农家乐项目,对咸宁市扶持农家乐发展,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带就业的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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