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劳动关系管理,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从新增就业人员抓起,跟踪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使企业与员工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整顿劳务派遣市场,建立工商注册与登记备案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同岗同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切实保障派遣人员权益。对因产业结构调整或遇突发事件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借鉴应对金融危机保企业、稳岗位的做法,研究制定帮扶政策,保持岗位稳定;对经济转轨时期遗留下来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职工整体安置分流政策,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是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高效。加快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资源整合,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形成就业促进、失业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平台水平,大力推动“村建站”工作,到年末,全市385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使就业服务、岗位信息入村进户。
八是加大就失业监测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失业调控工作体系,规范失业保险管理,完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框架。修订《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将行之有效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纳入地方性法规,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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