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改善,社会地位提升
教育部门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已有80%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公办中小学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及其适龄子女免费免疫接种工作,在7个省份启动了农民工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民政部门鼓励发展农民工公益性社会组织。各地积极探索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广东省已有10万多农民工通过积分入户城镇,陕西、重庆、宁波、成都等地也制定了户籍制度改革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台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对解决农民工住房困难作出了制度安排,重庆、江苏苏州等地已将农民工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与此同时,农民工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受到充分肯定,社会地位逐步提升,农民工在国家社会管理中的参与度得到提高。
民政部门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探索农民工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工会系统积极推动农民工入会,到2010年底,工会中的农民工会员达到8854.7万人。
虽然近年来的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劳动力供大于求和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部分企业“招工难”和总体上农民工“就业难”问题相互交织;新生代农民工在增加劳动报酬、改善劳动条件、住房、落户和文化生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诉求;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工资收入水平、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较多等突出问题。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确立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强调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提出要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促进更多的农民工实现稳定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家用农民工技能素质;加强社会保障,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和保障水平;加强执法监察,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制度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民工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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