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赏花,秋摘桃。”办个农家乐来创业的念头,在南谯区黄泥岗镇居民韩长梅的脑子里已经构思了很久。可是,资金问题成为她创业的最大瓶颈。不久前,韩长梅欣喜地获得5万元的贷款,甚至两年内的利息也全部由财政买单。或许,韩长梅并不知道,她竟然是我市首批获得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创业者之一。
在滁实施以来的首批获助者。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今年,明光市、南谯区率先实践,共为64名城乡妇女发放小额贷款138万元,其中,每人获助2—5万不等。
64名妇女获助138万元
2009年7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将妇联组织纳入相关工作体系,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农村妇女。韩长梅便是此项惠民政策
贷款女性可获2—5万元
不久前,明光市举行小额贷款发放仪式,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明光市共向54名城乡妇女发放贷款111万元。贷款对象包括下岗失业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女农民、有创业意愿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以及合伙创业妇女。
对于这项旨在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增收致富的好政策,市妇联介绍,凡是户口在本省,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用于农业生产的除外)的60周岁以内女性申请者均有机会获得2—5万财政贴息贷款。贷款的利率、期限、贴息资金,按照现行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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