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政府加强城市公共事业、公共事务管理等辅助性管理工作。
如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8 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
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养护、清洁、绿化等工作。
如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9 其他
独立工矿区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的服务岗位;各地开发的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如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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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7-23/120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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