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生效以后,益仁平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帮助乙肝病原携带者提起健康证诉讼。这项工作成效显著:2009年8 月,杭州中率乙肝歧视案中,携带者办下了国内第一批“健康证”。根据益仁平最近作出的一周年统计,在多数省区,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依法在食品加工行业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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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反歧视法律诉讼成本高昂的现状下,于方强等人为了提高歧视问题的社会认知度,进行了多次反歧视行为艺术的尝试,如“乙肝女征人吃饭”、“乙肝抱抱团” 等,均被媒体广泛报道。
反就业歧视,我们需要补哪些课
尽管中国社会在反就业歧视领域,特别是健康歧视领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和进步,就业促进法也已经在去年开始实施,但在就业压力持续高位运行的现状下,反就业歧视道路仍然十分漫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林燕玲、公益律师于方强等均向记者表示,从全国范围来讲,中国需要有一部反就业歧视法,明确什么是就业歧视,就业歧视应受到哪些处罚。目前,该专家建议稿已经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家指出,从国外经验看,我国应加大对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法国就专门设立了“歧视罪”,可处3 年监禁。目前我国只有对乙肝歧视设立了罚款1000元的规定,对歧视企业的震慑力太小。国外还有一点值得借鉴的地方,就是国外的就业歧视案件败诉风险非常之高,有惩罚性赔偿,有物质补偿,有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我们看到国外的就业歧视案件赔偿款都是上百万,但在我国只有几万元,企业违法成本太低。
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很重视平等就业的法制保障和观念倡导,不仅体现在大量的反歧视立法方面,而且许多国家设有促进平等就业的“平等机会委员会”,专门负责反就业歧视的司法救济工作和反歧视宣传工作。专家建议,目前我国应考虑建立专业化的机构来解决由谁认定和处理歧视的问题,制定扶助弱者或弱势群体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此外,在强资本弱劳工的局面下,应强调企业或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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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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