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1986元,首次突破万元,同比增长11.5%。
这是北京市人民政府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的消息。
据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秀琴介绍,拉动北京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农民工转移就业政策,如果农民工因工厂倒闭失去工作,另外一个企业接收了农民工,政府给予补贴,使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失业的情况。2009年,北京农民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14.5%;二是得益于中央对粮食的补贴政策,对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刺激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北京市的农业有一个比较好的收成;三是农村年满55岁的女性农民和年满60岁的男性农民可以享受到养老的福利金。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邢志宏说,2009年北京农村养老福利金扩大了限额,提高了低保的补贴,还有一些医疗报销的比重也有所提高,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42.2%,转移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3.2%,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统计显示,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同比增长8.1%。
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9.9%和9.7%,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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