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关区检察院指控,郭强成在2008年10月8日15时许无理要求陈元支付其4.4万元,酒后携带铁棍爬上吊车至次日11时许,导致该厂的生产计划未能按时完成,一艘船推迟下水时间两天,吊车遭破坏直接经济损失2920元,还造成其他损失。
检方指控,郭强成明知民警在执行公务,因担心自己被民警带下吊车,便使用铁棍击打民警,致其左下口角部软组织挫伤;另一民警被铁块砸中,警服、皮鞋被损坏,其左手、左臂、左足后跟处软组织损伤。
同时,下关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郭强成赔偿船厂损失2920元。而开庭前,郭强成的家人已经帮助郭强成赔偿了2920元。
法庭上,郭强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在整个开庭过程中,郭强成不时地朝旁听席望去,想要看一看父亲,到了最后陈述时,一直很冷静的郭强成最终流下眼泪。“我首先对船厂的损失表示道歉,还有我对不起我的父母。”郭强成说。
在法庭休庭期间,记者在羁押室见到了郭强成,谈到当初的一时糊涂,郭强成眼圈又犯了红。“我第一次出来打工的时候,一分钱都没拿回去,奶奶、孩子的礼物我什么都没钱买,我当时想,这一次我要是再要不到钱,我哪里还有脸见他们,所以我不得不爬上去了。”郭强成说。
在采访结束后,郭强成又委托记者带话给家人,表示自己会好好改造,让家人不要担心他。“他们一直对我这么好,可是我却让他们伤心了,我真的良心不安。”郭强成说。
最终,法庭经过合议,考虑到郭强成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家人也帮助赔偿了部分损失,从轻判决,以郭强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羁押室突然下跪泣不成声
庭审结束后,郭强成的父亲请求法官能让其见儿子一面,取得允许后,他匆匆来到羁押室看一眼儿子,此时正在核对笔录的郭强成一见父亲进门,张了张嘴,随后突然跪下来。“爸爸,对不起,只能让你帮我好好照顾奶奶和我女儿了。”郭强成泣不成声,而郭父见儿子哭成这样,也掉下了眼泪,两父子一起痛哭。
事后,记者采访了郭父,老人告诉记者,他今年55岁,是昨天上午和郭强成的阿姨一起坐火车从河南来到南京的,就是想见儿子一面。“孩子的奶奶今年已经90岁了,这些天身体不行了一直住在医院里,她就这么一个孙子,总是念叨,我们到现在还不敢告诉她,就怕她受不了。”说到这,老人眼圈红了,并很快背过身子。
“这孩子是个很老实的人,也是非常孝顺的,那天太糊涂了。”郭强成的阿姨说道,他们都是农村人,家里非常困难,郭强成也是一心想让家里过得好一点,所以才一时冲动。“他女儿4岁了,现在他已经快一年没有回家了,孩子问起爸爸去哪里了,我们只能骗孩子说爸爸打工去了……”郭家的人叹着气说。(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关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
郭强成跪在父亲面前忏悔
■法官提醒
民工讨薪要注意方式
“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案中郭强成是和别的单位出现了劳动纠纷,但是他却找和他没有任何民事纠纷的单位闹,造成被害单位的损失,这样的行为导致郭强成构成犯罪。”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法官表示,民工讨薪本身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讨薪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导致别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样就会让本身合法的行为演变成触犯法律。
“民工讨薪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事实清楚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仲裁部门投诉,通过调解、裁决方式来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来解决。”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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