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帮扶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创业培训,增强创业能力。采取“政府牵头、部门协作、费用全免”的方式,积极构建“部门+职校”的农民工创业培训模式,以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的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职校承接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长效机制。工商部门还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创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帮助农民工到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大型企业进行实地学习锻炼,增加其管理知识,提高其经济管理水平和创业能力。
(二)夯实信息平台,强化信息服务。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在就业者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找不到需要的人才,而有相关技能的就业者找不到用人单位的“两难”情况。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相互协作,把搭建就业信息交流平台与“送岗位、送信息、送政策下乡活动”相结合,切实做好劳动力资源信息、职业培训资源信息和用工需求信息的对接,促进返乡农民工顺利就业。
(三)拓宽融资渠道,扶持返乡创业。返乡农民工能否创得起业,最关键就在于是否有资金支持;创业成功后,企业是否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也需要有充足的资金进行支撑。要做到“创业一个、成功一个、发展一个”,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返乡农民工在贷款担保、贴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要增强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扩大担保覆盖面,从快、从优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需求。工商部门应立足职能,通过支持各类投融资服务企业规范发展,开展动产抵押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服务,拓展返乡农民工融资渠道,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四)改善政策环境,发挥政策效应。一是进一步梳理、调整、完善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含金量,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配套性,使相关政策真正成为推动农民工创业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把相关政策措施编印成册,利用村镇、社区等窗口平台广为宣传,激发农民工的创业热情。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相关职能部门应开辟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发挥指导帮扶作用。如在返乡农民工可由劳动部门统一免费发放《返乡农民工证》,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身份认定依据。四是强化考核督察,促使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各乡镇政府真正把解决返乡农民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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