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6月24日电(记者 武勇)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办法,不唯学历和资历,对品德优、技能强、贡献大的优秀“田秀才”和“土专家”,可破格评审相应的技术职称。
2008年宁夏启动并实施了“412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程”,并开展了农民评职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财政厅等9部门今年专门印发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活动,让培训者至少掌握一门从业技能,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并规定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贴。
这个方案还规定在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兽医业、农村经营管理和农业环境保护等生产和工作的农民,只要符合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都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凡取得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高中或初中毕业证书,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具备基本的农业生产与经营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者,即可申报技术员和助理技师专业技术职称;取得高职(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农业技术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或取得助理技师职称满5年,具备较强农业生产与经营的专业技能者,也可申报技师专业技术职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学武说,为“田秀才”“土专家”评职称,可以培养和造就一批农林牧渔等行业的科技骨干,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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