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为大连籍毕业生或本地区应届生服务期限两年,待遇每人每年2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决定公开招募509名高校毕业生,到本市涉农区市县和先导区的村委会、乡镇中小学、卫生院和农科站所等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今年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对象是,大连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大连地区普通高校2009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学历为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其中,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高新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招募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招募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募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中学招募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招募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 27日至6月1日,笔试时间定于6月13日。此次本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与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试题。日前已经报考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同时兼报“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的具体详情请登录中国大连政府网(www.dl.gov.cn)、大连人事编制网(www.rsj.dl.gov.cn)、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dlgxbys.com)、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 B01a 张文西 记者齐芳芳
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统筹实施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三项推动大学生就业的计划为何合并,“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有哪些待遇保障呢?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
政策:合并可避免重复选派
据介绍,近年来,全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项目在实施工作中存在重复选派和政策待遇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等部门决定从2009年起,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和“百名大学生志愿服务北三市计划”,统一纳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实行统一名称,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待遇:每人每年合计2万元标准
记者了解到,“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是2年。两年期间,市、县两级财政按每人每年合计2万元的标准,支付“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和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具体待遇保障包括:
1、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 1200元,按月发放。 2、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3、服务期限视同工龄。4、代偿助学贷款。在低收入乡镇或低收入村工作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其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均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代为偿还。
出路:7项优惠政策扶持就业
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党和政府实施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是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锻炼成长和与农村基层单位“双向选择”搭建一个平台,因此,这些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存在就业问题。“关于服务期满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应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并鼓励他们留在服务地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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