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处获悉,本月上旬该部对地方就业形势的调研已然形成报告,待进一步论证后,有望进一步出台针对局部地区就业问题的系统解决办法。
11月上旬,人保部先后派出多个调查组去往广东、重庆、上海等地调研,实地了解经济下行对就业、相关社会保障等带来的影响。
11月17日该部先期向各地发出稳定就业形势的通知,要求在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地区适当降低保险缴费费率;并要求劳动力输入省份,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广东、重庆两地劳动保障部门向本报表示,针对人保部发出的通知,正在紧急组织制定具体落实办法,不日即将出台。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称,重庆市关于加强失业调控的若干意见即将出台,其中明确规定了实行企业裁员的动态报送制度,裁员到一定规模必须先上报政府。
广东省也将通过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开设失业保险绿色通道、鼓励农民自主创业等系列优惠措施,以稳定就业形势。
农民工将纳入失业统计
就在人保部四出调研的同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也对广东、厦门等地就业状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成员、该所研究员王德文介绍了在厦门的调研情况,其基本判断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外需疲软,对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冲击很大,“大部分企业订单减少、出口减少”。
调研组总结企业的生存现状是三类:个别企业因无订单倒闭,员工遣散;一些企业仍有出口需求,但订单减少,略有亏损;还有一部分企业由于产品竞争力高,保持盈利状态,但盈利减少。
“其中后两类占多数,倒闭的尚属少数。”王德文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18日也向本报证实,通过调研,确实发现了各地在就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将在解决局部地区失业问题,确保企业困难时期员工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下工夫。
上述人保部关于稳定就业的通知,已经可以看作是相关政策的一次密集出台。
曾服务于人保部,现任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的苏海南对本报表示,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措施,正是结合经济形势作出的动态调整。
苏海南指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与居民最低生活费用、物价指数、社保缴费水平、经济增速、就业等多因素匹配,“现在经济增速和物价指数在下调,就业压力明显加大,显然需要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苏海南解释称,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最少两年调整一次,而此前两三年来,各地已经连续提高最低工作标准,去年以来29个省(市、区)标准普涨,平均增速达15%,有的地方甚至高达30%-40%。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所长蔡昉也指出,是否涨工资关键还要看供求关系,“当有大量失业者、农民工急着找工作时,扩大就业是第一位的”。
人保部通知还明确要求,劳务输入地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
苏海南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是我国失业率统计变化的一个明显信号。下一步,劳务输入大省在统计失业率时,都将在过去基础上,将农民工纳入。而据了解,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失业率统计并不包括农民工,所谓的失业人口,单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从经济发达地区开始,有望使我国失业率的统计与国际接轨,更加准确反映就业变化状况。”苏海南称。
重庆将出台失业调控意见
地方政府也在酝酿稳定就业的措施。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正在拟定关于加强失业调控的若干意见,意见对导致失业状况的相关方面都做了引导性规定,“企业裁员数据需要动态上报,裁员规模太大,就需要向政府报告”。
这位负责人同时介绍,不久前重庆市政府还出台了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对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1个月以上(含1个月)或者有倒闭迹象的企业,特别是外向型加工制造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启动了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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