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7年,佛冈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民生,采取七项措施服务农民,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佛冈县工商局将涉农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以及国家公布实施的与工商行政管理有关的减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定进行公示,保证收费工作公开透明度,防止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二是落实有关政策,切实抓好减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收费,不超范围和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代收费,不变相收费;对农民在集贸市场自销自产农产品的,工商部门免办照和免收费。
三是深化“红盾护农”行动,落实国家富农政策。该局通过深入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民登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了佛冈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拓宽了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去年全县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户,社员303人。
四是积极引导和扶持农产品商标注册,把一批具有佛冈县地方特色、优势高效、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打造成优势品牌,如金鲜美牌优质大米、独王山冰糖桔和竹山粉葛等,其中金鲜美牌优质大米还荣获2006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五是建立农资行业电子化监管制度。该局把全县120多户化肥农药经营的经营情况纳入电脑管理,建立了化肥农资商品追溯体系,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六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利益。200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种子、农药、兽药等经营户207户,抽样检测化肥23批次,查处农资案件3宗,案值8.1万元。
七是驻村积极帮扶,确保农民增收。抓好帮扶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积极开展“一对一”扶贫济困活动,参加“十百千万”工程,捐资5356元帮助扶贫点,扎实有效地帮扶挂钩村农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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