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推广鉴定事关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购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因此把好农机试验鉴定监管关十分重要。各地农机试验鉴定部门从农机试验鉴定的各个环节入手,强化监管、规范制度、风险管控,有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今后要在积极推进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部级鉴定品牌。加强《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管理,不断提高《目录》中通过部级鉴定的产品种类比例,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这个比例达到50%,引导和鼓励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更多地参与部级鉴定。同时,还将加强对承担部级推广鉴定任务机构的工作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维护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
湖南规定,申请省级推广鉴定的产品必须在通过产品定型鉴定或取得有关证书至少3个月后方可申报,任何时候都不降低受理要求,始终做到“四个一律不受理”,即:凡定型鉴定和推广鉴定时间相距不足3个月的,一律不受理;凡属贴牌产品,一律不受理;凡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受理;凡没有推广鉴定大纲的,一律不受理。通过严格受理条件,从源头上守好推广鉴定门槛,杜绝了不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推广鉴定范围。
同时,湖南省一方面完善质量反馈制度。要求企业在每次推广鉴定工作结束后7日内,对鉴定检测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效率、廉政建设、鉴定结果等情况作出一个客观真实的评价。另一方面,落实鉴定工作责任。坚持“谁鉴定,谁负责”的原则,生产条件审查由带队领导和检验人员负完全责任,鉴定科室和派出的检测组对产品检验、用户调查、生产查定和可靠性考核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持由省农机局相关处室领导或站领导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对推广鉴定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始终坚持“两个必查”,对企业或农户投诉、举报的每一个问题和项目必查,对受理了贴牌产品的必查。由于强化了监督管理,严格了责任追究,近三年,湖南省鉴定站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一起企业举报投诉事件。
内蒙古为保证每一份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复现性,从标准、方法和鉴定大纲的确认开始,严格履行程序要求和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检测环节,规范原始记录,对检测仪器、检测环境、试验条件的描述、样品的标识与处理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近5年来,内蒙古鉴定站出具了近2000份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无差错。
山东则是着重从五个方面加强农机推广鉴定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明确了鉴定检验与审核发证两大关键环节的职责分工,由省农机鉴定站负责推广鉴定申请受理和鉴定工作,省局科技质量处负责鉴定审核和公告发证工作,强化了鉴定审核。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山东组织开发、开通了农机推广鉴定产品网上查询系统,该系统对社会公开,用户只需输入生产企业名称或推广鉴定证书编号即可查询获证产品的型号、基本规格参数、鉴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等相关信息。三是加强获证产品质量监督。结合农机化发展及农业生产实际,每年确定3-5种产品,开展获证农机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查与作业质量调查,既检查企业的质量管控情况,又检查农机鉴定人员规范履职情况,监督鉴定工作实施,有效保障了获证产品质量水平持续稳定。四是通过“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评选进行监督。以农机使用者、推广者、管理者为调查对象,对获证产品进行满意度调查评选,通过评选,引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农机鉴定工作的有效性。五是强化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农机产品质量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健全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管网络。建立县以上农机投诉监管机构134个,发展基层投诉站点80多个,通过投诉监督网络强化了对获证产品的质量监管。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jx/3/2012-8-15/241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