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示范农场建设,达到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土地流转,有效激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生产潜力和经营活力的目的。培育土地全托管作业主体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载体,打造一批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装备、可移植、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示范农场;以机械化示范农场引领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实现农机服务方式全程化、服务能力机械化、服务水平专业化,实现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双赢。
(相俊红 作者单位: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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