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厚
2月23-24日,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拖拉机协定在法国巴黎召开2012年年会,来自18个国家、4个国际组织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代表团由国家认监委、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单位组成。
会议介绍了2011年OECD拖拉机规则工作组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程师会情况,通报了OECD拖拉机规则秘书处2011年的工作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介绍了2012版OECD拖拉机试验规则修订情况及实施要求等。
本次会议讨论的主要技术议题包括:柴油颗粒过滤器定义的修改;建议在制动试验中增加从20%-90%过程中平均减速度来对拖拉机的制动性能进行更客观的评价,同时要求增加对副减速机构的试验;探讨将规则5的噪声试验结果增加到规则中;安全框架规则中安全带固定点试验的文本修改与解释;制动试验速度“7-10公里”描述的修改;水平加载示意图1/6W位置的修正;容身区参考平面文本的修改;更新和简化有关文字,建议将动载试验删除或作为附件,并统一加载位置表述;对ROPS规则中几个不一致地方的文本修改;安全框架扩展到其他农业机械工作小组工作情况介绍;FOPS试验中几处文本表述的修改;测量误差研究小组的工作情况介绍。会上还提出了通过牵引功率和PTO功率进行性能分等的新议题,并成立工作组进行研讨。
据悉,我国于1988年被认可为OECD拖拉机协定非成员国,官方代表机构为国家认监委,目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和洛阳拖拉机研究所(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OECD拖拉机协定的官方认可试验机构开展拖拉机试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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