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英
v\:* o\:* .shape@font-face @font-face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编者按:农业部近日发布第1324号公告,公布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度调整)(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就《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工作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相关负责人。 记者问(简称“问”):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工作总体情况如何?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答(简称“答”):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全国共有1433家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填报提交了5534份产品信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审核,向农业部推荐了1328家企业的5086个产品。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制定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农业部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的意见,共有879家企业的3044个产品上网公示,最后确定868家企业的3013个产品增补列入《推广目录》,总通过率为59.2%。 问: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工作有什么特点?答: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申报数量多。受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和企业新产品开发力度的加大,申报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的企业数和产品数均创历史新高。二是入选门槛高。为扶强扶优扶大农机企业,优化农机生产结构,在申报之前,我部印发了有关补充规定,对企业的规模和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了企业的入选门槛。三是评审把关严。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依照《管理办法》对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及范围、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生产销售情况的要求,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问:在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中,如何保证审定工作的公平公正?答:为了保证《推广目录》制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在本次年度调整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目录调整制定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会签协商的五个程序进行,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性。二是发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把关作用。申报企业必须经过省级审核推荐,才具备入选资格。未入选原因由省里反馈给企业。三是评审专家队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本次评审专家来自管理、生产、推广、鉴定、科研、销售等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都是其所在专业的科技带头人,专业技术水平高,熟悉产品情况,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四是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农业部驻部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了目录的初审和综合审议工作,确保了评审纪律和规定执行。五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广目录》调整建议公示稿向社会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监督。对于本次调整未列入的产品逐一向申报企业进行了反馈,接受企业的监督,确保结果公正。六是实行集体研究制。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核实,按照统一标准,集体研究决定。 问:公示期间收到了哪些反馈意见?答:本次《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公示期间,共收到98份反馈意见。反映的主要意见包括4个方面:一是询问未列入《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公示稿原因,此类意见占多数。二是申请增补列入《推广目录》。三是投诉取消企业产品资格,主要反映一些企业规模小、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建议取消企业产品进入目录资格。四是申请更正企业信息,主要包括修改公示稿中的文字错误、更改企业联系方式等。问:如何处理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答: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和问题,我们坚持以下处理原则:一是做到耐心解释。省级受理机构负责将专家评审意见向企业反馈和解释,并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进行认真核实。对举报材料需要现场查实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实,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三是采取集体研究。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与有关专家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四是坚持统一标准。同类问题坚持一个尺度,一视同仁。五是严格遵循程序。未经公示的产品原则上不再增补。 问:公示期间反映意见的处理结果怎样?答:对于反映的意见,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并经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一是充分尊重专家意见和工作程序,对申请增补的但未列入公示稿中的产品不列入《推广目录》。二是举报取消的材料,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予以取消,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以法院判决为依据。三是属于公示稿中文字错误的,核查有关申报材料后予以更正。四是申请改变企业信息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予以更改。通过公示,取消了14家企业的31个产品,更正了12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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