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桃英
v\:* o\:* .shape@font-face @font-face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日前,农业部发出通知,启动了2010年农业财政项目的申报工作。记者发现,在评审类项目中,包括了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和保护性耕作两个农机化项目;在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申报目录中,则包含了联合收获机械安全标志制定、玉米免耕播种机适应性评价方法制定等23个农机化项目。2010年,农业部还将继续示范推广以秸秆覆盖还田、少免耕播种、深松和病虫草防控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计划当年实施部级保护性耕作示范县181个,全国新增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1000万亩。资金方面,每个新建示范县计划安排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每个续建和滚动示范县投入10万元。按照农业部的部署,本着巩固成果、扩大示范的原则,2010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将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推广应用力度,扩大示范推广范围,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一是新建82个保护性耕作示范县,每县新增实施面积1万亩,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二是对2009年实施效果较好的新建示范县继续投入,每县新增示范面积2万亩,进一步巩固示范效果,扩大实施面积。三是对实施2年以上,有望全面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示范县择优滚动投入,每县新增示范面积3万亩以上,促进全面实施。四是开展技术创新试验研究和监测。在黄淮海地区、农牧交错区、西北绿洲地区、黄土高原区、东北冷寒旱作区、青藏高原区、稻麦轮作区等地区新增和续建技术创新试验研究项目和监测点,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探索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新途径、新措施。五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示范效果监测规程,指导项目区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质量调查、标准制定和机具推荐选型,开展项目检查评估与验收,加强技术引进、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学术研究,进一步加大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力度,促进我国保护性耕作的全面发展。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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