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
今年下半年,江苏省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将全面展开。7月4日,从江苏省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的险种为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农机户和各种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使用,并在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兼用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可享受政策性保险。当前,农业风险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之一。农机作为农业灾害高风险领域,“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现象比较突出。购置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一次性投入相对较大,农机手在生产中面临更大的风险,迫切需要通过农机政策性保险为农民建立一道风险防范网。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使农机手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有利于建立农机风险转移和分摊机制,增强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抵御风险能力和事故后恢复生产能力;有利于各级财政进一步增加农机化的投入,调动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投资农机的积极性。江苏省农机局局长徐顺年表示,在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机化发展方面,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采用保险方式支持农业生产,应对风险。农机政策性保险是由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和目标,保险公司具体承办,实现了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发挥保险的互助功能,分散农机作业服务风险,增强农民发展农机化的信心;另一方面,转变政府服务“三农”的方式,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了政府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因此,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不仅是增加农机投入的新途径,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举措。有利于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支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农民安全致富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据悉,兼用型拖拉机投保的交强险保费为小于等于14.7KW的80元,大于14.7KW的120元;联合收割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不超过10万元,具体保费标准统一将由各市农机局与农机保险经办机构商定。江苏省各级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不低于保费总额的50%,其中省财政对苏北、苏中、苏南保费补贴比例分别为40%、30%、20%。省财政补贴与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补贴。为鼓励农机户投保和续保,江苏各地还将建立无赔款优待制度,对连续投保未发生风险的农机户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予以下浮。各市确定1个承保财政保费补贴险种的农机保险经办机构。今后将逐步在全省统一确定农机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为制定全省统一的农机政策性保险条款及基准费率创造条件。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省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市、县财政专户。市、县财政直接与农机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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