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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康特大拖拉机事故反思录


洁 芳 通讯员 刘 刚

编者按:当千万个家庭还沉醉在欢度新年的喜悦时,云南省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的6个家庭却在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1月1日下午5时发生在镇康县南伞镇塘铁寨村道路上拖拉机载人造成的6死7伤特大拖拉机交通事故,又一次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又是佳节欢庆时,在此,我们提醒每一位出行的朋友,在新春佳节走亲访友期间,安全第一,平平安安。

元旦悲剧

1月1日下午5时23分,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白岩村村民李春贵驾驶一辆借来的拖拉机,车上违法搭载着16个外出赶集回家的村民,当从南伞镇沿南立公路驶往塘铁寨村方向,行至南立线k1+850米处时,由于该路段正在施工,路面凹凸不平,加上李春贵没有驾驶经验,对路况估计不足,无法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拖拉机右后轮压坍路基后翻下公路右侧深约7.4米处,造成6死7伤的特大拖拉机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惨不忍睹,死者年龄最大的50岁,最小的才9岁。

根据云南省农机管理部门统计,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以来云南省发生的第一起特大拖拉机交通事故。这也是2006年全国第一起拖拉机特大交通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农业部和云南省农机部门有关领导对事故高度重视,省农机部门及时派出调查组赶赴事发地。

事故追源

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是李春贵为无证驾驶,根本无驾驶经验,并违反法律明确严禁拖拉机载人的规定。同时李春贵为酒后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此外,车主不负责任地把车交给无证者驾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车主为何如此大胆的把车交给一个无证人驾驶?一个无证者为何敢如此大胆驾车外出且违法载人?他们不担心道路上公安交警的安全监督和违章处法吗?为了解开一个个疑团,记者通过电话采访和资料收集等方式展开了调查。

记者从云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肇事拖拉机是李春贵驾驶从本村村民字老正处借的,属于没过户的二手拖拉机。该车是另一村民王正刚2001年8月24日购买的新车,2005年9月27日已按有关规定通过年度检验并取得了检验合格证,2005年10月王正刚把车转卖给字老正。镇康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曾多次派监理员上门讲解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要求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字老正总是寻找各种理由躲避不予办理。字老正为什么躲避不予办理呢?从了解的情况分析原因有四:一是由于基层公安交管部门警力不足,乡村之间的道路上一般没有交警监管,而拖拉机外出上路,农机监理部门又无权监管。二是如果无牌无证或违章作业者在道路上被交警发现,交警只是当面口头批评教育后放行,监理部门不能及时掌握违章者的情况,难以督促并纠正其违章行为。三是农机监理部门对无牌证拖拉机和无证驾驶者只能是批评教育,无行之有效的强制处罚措施。四是拖拉机过户登记后,每年都要年检审,躲避过户手续既省钱又省事。

警钟长鸣

云南多高山丘陵,乡村道路等级低、路况差,许多地方都不具备客运条件,目前农村老百姓出行难,交通事故隐患已成为长期困扰各级政府的大问题。而具有农田作业和运输双重性质的拖拉机,显示着其天然的优越性,还不富裕的农民要出行没有客运车,拖拉机当然就成了他们首选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成为造成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

记者了解到,镇康县农机监理站平均每个月都组织监理员下乡进村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大多数农机手都能按规定办理农机具的有关手续,作到不违章违法,但也有少数与监理员打起游击战的钉子户,他们想方设法不入户、不办证、不检审。村民把外出搭乘拖拉机视为常事,安全意识不强,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明确了农业?穴农业机械?雪主管部门管理拖拉机的执法主体地位和发牌发证等职责,但把对拖拉机的上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授予了公安交管部门。据了解,云南省为了农机部门能及时全面地掌握道路上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生产情况,省公安交管和省农机部门曾出台有关文件,要求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农机部门作好拖拉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准确地把路检路查时发生的拖拉机违章违法作业情况通报给农机部门,共同促进拖拉机的安全生产。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工作脱节和不合理安排,造成农机部门无法及时全面的得到道路上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生产情况,也没有相应的执法手段,农机部门也就无法对拖拉机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无法承担农机安全责任,无法履行法律及政府赋予的职责。正因为存在拖拉机发牌发证权与拖拉机的上路检查权、违章处罚权和事故处理权的脱节,字老正、李春贵等才敢毫不顾忌的违章违法行为,拖拉机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权脱节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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