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检查和治理行动是2016年种子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选派业务骨干,加强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充分调动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抓好组织实施。要认真分析本省(区、市)辖区与邻省(区、市)交界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区域性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范围,并与相关省(区、市)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切实加强区域性专项治理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规范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同时,保障较高比例和适当检查频次,确保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按规定扦样、检测和执法检查程序,确保科学、公正、规范。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各环节,以及执法检查工作中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妥善留存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材料,确保每个样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
(三)全面固定证据。各省(区、市)在检查时认真填好扦样单,做好询问笔录以及往来票据复印、样品确认等前期证据的固定工作。检测发现问题的,农业部全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各省种子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做好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等事后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到位。要求做到一品一案、材料齐全。
(四)严查相关案件。为确保有检有打,保障监管工作的效能,各地应严格遵守进度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农业部将及时转交涉嫌制假售假相关材料,各省(区、市)务必及时组织农业部转交案件、本省检查发现案件的查处。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信息公开。农业部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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