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1月2日讯(通讯员 李飞翔)“种子的差价虽然不多,但这关系到我们农民的切身利益,多亏司法所同志的帮助,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日前,当税郭镇三屯村王某等十几户农户如数拿到了店主退给的小麦种子的差价款时,个个都很开心。
三个月前,王某以每公斤20元的价格,向该镇杨某所开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店预订了30公斤小麦种子。当时双方考虑到日后种子的价格可能会变动,所以王某特意让店主杨某在预收款收据上写明:如果预订的种子价格到时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时,将按市场价多退少补,互不吃亏。
种子到店后,杨老板即通知农户来店里购买。王某他们以当时销售价每公斤25元的价格买了小麦种子回家。
仅仅过了几天,王某等村民发现当地另外几家种子销售店也在出售同样小麦种子,售价每公斤仅18元。让人更感觉意外的是,杨老板店里相同的种子也只卖18元每公斤,大家知道自己吃亏了,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当面向杨老板讨“说法”,并要求退还多收的款项。
谁知杨老板不认可,他认为种子价格根据市场需求大小进行上下浮动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什么可理论的。为讨个公道,王某他们来到税郭司法所反映,申请给予解决这起纠纷。
该所工作人员了解纠纷的因果关系后,进行公开调解,经过耐心说服和针对性引导,杨老板和王某等农户自愿达成协议:凡在该种子店购买同品种小麦种的村民,一律按每公斤18元的价格计算,单价高出部分全部给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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