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农业部发布种子市场检查结果,给出了“春耕备种这些种子不要买”的提示,包括稻子、玉米在内的44种种子被认定为不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在天津、湖南、广东等20个省市。而在去年年初,农业部分两批公布了39个假劣种子、未审先推和无证经营种子案件,年中对制种基地进行专项检查,年末,27个基地涉种案件全部结案。
通报涉种案件和检查结果,说明农业部对种子质量的重视,这点是十分必要的。农民种田有再好的耕地、再好的天气、再好的技术,如果种子出问题,那所有的努力都是小数点后面的零。有统计显示,种子在生产成本中的投入占比还不到1%,但一旦种子有假,其他99%的投入会跟着打水漂。这些年,因为种子不合格而导致绝收现象,时有所闻。几年前乐清农民遭遇假种子,受害面积达到了1300多亩,种植户固然获得赔偿,却“十赔九不足”,农民最终还是吃了亏。
通过检查公布什么种子不能买,让农民一目了然,风险可以有效防控。但中国这么大,现在公布“不能买”的种子,是抽查得出的结果,还是普查所下的结论?不买这些种子,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种子都是安全的?避开这44种种子,农民是否就能高枕无忧?这个承诺,估计任何部门都不会轻易开口,这就意味着假种子事件,并不会因农业部的一次公布而“绝种”。
假冒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出现了假货,有关部门和专家通常会给出识别的知识,告诉百姓什么不能吃、什么不能买,却很难明确告知什么可以放心使用和食用,结果按下葫芦浮起瓢,有些假货规避了,另外一些假货却依旧大行其道。这种层出不穷的假货事件,其实和源头把控不当息息相关,没有事先防范,而是靠脚痛医脚的执法模式,要想让假货绝迹和确保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几乎不可能实现。
回归到种子的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但种子还有它的特殊性,即辨析周期比较长,通常得等到开不开花、结不结果,才能判定优劣,但此时“棺材已到清明桥”。要想事先识别,对一般人来说,几乎和兑了化学原料的食品一样困难。总之,有关方面确定“不能买”的黑名单是必要的,但更加重要的还在于根据不同区域特性、种植结构,给出一份“红名单”——主推什么、鼓励什么、防范什么,这样的“红黑榜”,对农民来说才算是真正吃下定心丸。但这种发布,相关部门需要具备担当的勇气和自信的底气,而这,是对于责任意识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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