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贵州省改变以往“论文导向”机制,鼓励种业科技资源、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奖励“重心”倾向科研人员。
按照贵州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今后将支持省、市(州)农业科研院校从事水稻、玉米、油菜、蔬菜等作物及用材树种、油料树种育种的科技人员,利用已有的育种资源,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合作研究成果可以事先约定归企业所有,也可以共有;鼓励企业采取股权奖励、期权分配、技术入股等方式对种业科研技术人员予以激励。 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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